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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拘役和拘留

2019-02-21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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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和拘留是两个非常相近的名词,而且都是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情况,所以很容易被大家混淆。拘役和拘留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在刑法中的区别却很大,具体区别。那如何界定拘役和拘留呢?拘役的特征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二。

如何界定拘役和拘留

  一、如何界定拘役和拘留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刑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刑事拘留的适用以刑事诉讼法和逮捕拘留条例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民事拘留的适用以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长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二、拘役的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拘役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如何界定拘役和拘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若还有什么疑问,可在线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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