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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2019-02-25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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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违法犯罪程度比较轻的人,我们国家也会有比较轻的刑罚制度,而管制和拘役就是其中的两种。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什么呢?拘役有报酬吗?对拘役暂缓执行的申请书应该怎么写?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一、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刑罚方法。

  2、适用对象不同:管制适用于罪行较轻,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拘役是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间的一种较轻的刑罚。

  3、刑期不同:管制的刑期,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1年。

  4、规定不同:管制期间的犯罪分子需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5、程度不同: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管制属于相对于拘役来讲较重的刑罚。

  二、拘役有报酬吗

  1、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拘役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 【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2、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三、对拘役暂缓执行的申请书

  申请人: XXXX,男,汉族,XX年XX月XXX日生,住址: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 ,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

  请求事项:XXXXX

  事 由:XXXXXXXX..........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暂缓执行。申请人愿意提供相应的担保,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

  此致

  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拘役和管制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刑事案件管制和拘役的区别是:性质不同;适用对象不同;刑期计算方式不同;规定不同;程度不同;执行方式不同。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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