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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吗

2019-03-08 16: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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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针对一些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轻微的一种处罚方式,特点之一是短期的限制人身自由。在被判处拘役之后也会有人关心,一般在法院下达判决之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那么关于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吗

  根据《刑法》第四十四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看到有人说从拘留开始计算,其实是不对的,有的先拘留再取保候审,如果从拘留开始算,就会导致实际执行时间少了判决刑期。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吗

  二、拘役的特征是什么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

  三、拘役应该怎样正确执行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拘役犯虽然被剥夺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但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被剥夺自由强制劳动改造不一样,体现在执行机关不是监狱,其次其参加劳动,可酌情获得报酬。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役,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上文的拘役刑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吗、拘役的特征是什么以及拘役应该怎样正确执行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随时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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