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拘役的期限是怎样算的

2019-07-15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作为我国的合法公民,我们在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也就应当为社会作出贡献,而不是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现实生活中,每个人受到成长过程中都会受到或好或坏的影响。在做了坏事之后被判处拘役的话,其拘役的期限是怎样算的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拘役的期限是怎样算的

  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数罪并罚拘役不超过1年

拘役的期限是怎样算的

  二、拘役由哪个机关来执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

  拘役犯刑期由公安机关执行,不押送监狱收监强制执行劳动改造,主要是体现分管分教,致其恶习得到较好的校正而不受犯罪恶性较大的有期徒刑罪犯的感染。在刑期执行期间,刑法还规定准许其每月回家与亲人团聚一至二天,除让其深刻体会自由与亲情的可贵、从而深省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加速其改造的自觉性外,还体现出刑法的人性和广泛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拘役的特征有哪些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拘役的期限是怎样算的、拘役由哪个机关来执行以及拘役的特征有哪些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