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咨询

判处缓刑期满后和没判缓的干部待遇是否一样。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6-12 11:45:1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般情况下缓刑期满后也就自动解除了。
    不过在缓刑期满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执行你缓刑的),由该机关宣布缓刑执行完毕。然后撤销档案,表明你的缓刑已经执行完毕。
  • 刑事拘留后判处缓刑不能这地刑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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