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咨询

吵架是打架,情节轻微。 但是被公安网通缉,现在自首,要受什么样的处罚呢!

刑事辩护
2020-04-30 08:21: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于打架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案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是承担故意杀人刑事责任还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对于刑事案件,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人员,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根据案情可以认定为从犯的,又具有自首情节的,应该从轻、减轻处罚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故意伤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以上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伤害造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 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目的的打架斗殴等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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