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咨询

我是加油站的司机,当另一边打开我的门打我,我用茶杯抵抗。结果是他从车里拉出来。我想报警,他阻止我,他阻止我,我再次用茶杯堵住他的头。当他被发现有轻伤后,我是一个轻伤。我是自卫吗?我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吗?

2020-06-17 19:28: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是刑罚,依照中国刑法的规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因为故意伤害造成对方轻伤或者轻微伤的情况下,可能会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在刑事拘留后符合取保候审的情形,可以依法被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认为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情况下,还会被依法进行开庭审理。
  • 轻伤以上构成刑事案件,需追究刑事责任。
      鉴定为轻伤后需立案,案件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各个环节有严格的办案时间期限。公安机关要对嫌疑人传唤到案刑拘,报请检察院批捕;如嫌疑人在逃,要抓捕归案。
    在此期间,轻伤案件可以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则由检察院公诉部门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拿到轻伤鉴定证书就无疑拿到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上方宝剑。
  • 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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