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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2020-11-27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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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以后把户口迁移回娘家,是很多离婚以后的女方所采取的一种行为,对于离婚迁户口来说,如果需要迁回娘家需要一定的证件的,那么需要什么证件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回原籍需要的资料:

  1、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需要的资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第3联),所需资料:准迁证、迁户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二、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是指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中国历史上的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家族、宗族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

  以保障部分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当代中国的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迫切需要进行改革,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013年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户籍制度改革被列为2013年四项重点工作之一。

  户籍是指“登记居民住户的册籍”《辞海》(1988年版),所谓册籍,通俗的叫法就是“户口登记簿”,或者“户口本”。从古到今,我国的户籍都是由政府部门设计制订的,因此,户籍也是个法定名称。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195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由上所述可见,户口与户籍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人们常常把户口与户籍当作同等意义的词来使用。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迁户口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的相关内容,我们的一些身份证件都是在这个户口迁移的过程中需要做到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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