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承诺书咨询

律师您好!我的前夫要求我和他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公证(离婚证已经办好),公证处会公证吗?

离婚
2020-01-02 19:33: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证离婚协议未领离婚证不算离婚。当事人自行订立的“离婚协议”虽然经过了公证,但只能作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时使用的申请材料。双方没有按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书,不能认为双方已经离婚。
    协议离婚而签订离婚协议应是一种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解除夫妻关系,具备再婚的条件。  因此,这种法律行为只有在符合所附条件时才能生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附条件就是“已离婚”,所附期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之时。
    只有当这两种情况符合时,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才生效。
  • 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公证。只要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离婚协议书的生效首要条件就是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其次,离婚协议书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再次,离婚协议书中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最后,离婚协议书不能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综上,离婚协议公证应当提交相应材料,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不过,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婚姻关系宣告解除。而公证并不是婚姻关系解除的必备条件。公证的好处是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
    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这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