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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2019-12-22 21: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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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委托书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被委托人在委托人授权的权限内从事的民事、商事法律行为对委托人生效,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那么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需要公证吗?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委托书怎么写

  1、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注意要全称)、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提示:信息要准确无误,不可有错别字、也不能多、不能少字符。

  2、委托事项:简明、扼要、全面说明委托事项。

  3、委托权限:必须明确,以免造成代理权限不明确影响业务的办理。

  4、联系方式:本着快捷高效原则,建议最大程度留下联系方式,方便双方及时沟通信息。

  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5、委托物的证件:证件中的字母、数字准确无误。

  6、盖章签字:委托人为单位的,单位名称处需加盖单位公章(红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委托人为个人的,需签名并注明日期;代理人建议到办理业务的单位后再签字,以证明确为代理人本人所签。

  7、代理人:带授权委托书及相关附件的同时,另需要携带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8、附件:委托人为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相关证件的,请提供该证件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删除该附件名称,以免造成提供的附件与《授权委托书》注明的附件不符合。

  9、各复印件均需盖章(单位)或签字(个人)。签字需摁红色手印(一般为右手食指),盖章需要为红色公章(其它专用章无效)。

  法律规定: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授权委托书只要是委托人的真实签名或盖章,都是生效的。但是实践操作中,尤其是重大事项的办理,为避免麻烦,最好是使用公证授权的方式,这样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更加方便、顺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委托书怎么写、委托书需要公证吗的内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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