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咨询

我弟弟在一家投资咨询公司上班不到半年的时间,上个月突然公安局去公司查,据说是老总涉嫌违规经营,当天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都被公安机关带走了,第二天除了老总其余人员都被放出来了。因为不知道具体什么情况,而且我弟所在的部门经查跟所涉及违法经营事件无关,所以我弟就想观望一下,没有立即辞职。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吧,突然一天下午公安部门又去公司,查问了之后带所有员工去看守所说要取证,但是公司的领导都实先得到风声提前离开了公司,带走的都是公司的普通员工,包括我弟弟。后来我弟说是审问他们平时的工作情况,为了给老总判刑找证据。当晚要求家属或朋友携带身份证将人带回,走时,每个人发了一份取保候审一年的书面文件。本来以为是正常手续没觉得什么,毕竟跟我弟无关,只是公司出的事情。但是后来听说,只要他们老总被判刑,那么他们就有了案底,以后在这个行业的职业生涯也要受到影响,我觉得这个取保候审发的不太合理,为什么当天领导们得到消息提前离开了反而没事,这些什么都不知道的普通员工反而要受到牵连呢?还有就是这种情况下,对我弟弟以后真的有影响吗?是否可以申请撤销此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2019-09-22 09:5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可以找相关部门给个说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根据我国刑诉法规定办理取保候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取保候审并不是意味着案件结束了,而是最长在一年时间内警方仍然要对案件进行侦查和收集新的证据,只是刑事拘留到期后(37天最长)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所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了,其实对案件而言嫌疑人在看守所和在家里意义没有什么区别的,只是自己要稍微自由点。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被刑事拘留过的都是会有案底的。
  • 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刑罚处罚。关键要看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作出有罪还是无罪,罪重还是罪轻,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
    1、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是没有关系的;
    2、根据《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案机关决定继续取保候审的,应当重新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3、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之犯罪嫌疑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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