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咨询

使用权的房子不能买卖,可以交换吗?

2021-04-14 12:52: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子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不存在使用权限。但如果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限已经届满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 要视你房屋的具体性质而定.一般情况下,使用权房屋无法在房地产登记机构记载权利,故无法进入市场交易.例外情况如公有住房,联建公助等由于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房屋是可以以特定形式交易过户的
  • 非独立成套的可以买卖,通过变更承租人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