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了定金,超过了总房款的20%。现在不想要了。押金可以退还吗?法律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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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
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一)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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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的话一般让缴纳的都是押金,而不是定金。押金主要是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尚未交付的相关费用。如果自己在合同中约定的是定金的话,那么一般是无法退还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
租赁合同是房东将房屋交付承租人,由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支付租金的一种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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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购房定金可以退,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
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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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