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的朋友知道,付完首付的费用之外,还要支付房屋交易的税费、手续费、房屋的维修基金等等,这对于我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所以必须搞清楚,那么购房的维修基金怎么算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维修基金按购房款2-3%的比例计算向开发商交纳,或者参考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的总房价,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来计算,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一)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二)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三)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 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购房的维修基金怎么算的全部内容。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条件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大家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