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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社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但是社区居委会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没有召开业主会议。在所有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它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印章是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咨询律师: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有效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2-06-13 07:32: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要看这个物业合同是前期或者是常规期,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在常规物业管理服务期间,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服务合同应该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
    所以,业委会签物业合同是代表全体业主所签,要有业主大会授权才合法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不知情,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无效,可经由街道办事处、住建局物业科、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或撤销,也可以起诉侵权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