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需要离婚的, 要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后才算正式离婚,离婚证丢失的,需要及时补办,那么异地如何补办离婚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三)《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可以委托办理的情形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以离婚证丢失而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因此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两寸照片及相关资料,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核实,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因此夫妻在异地办理离婚也可以分为异地协议离婚和异地诉讼离婚,不同的情况办理离婚的手续也不同。异地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异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一)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此种情况下,办理离婚的手续是“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异地如何补办离婚证的法律知识,通过对上文的阅读,我们可以知道,异地是无法补办离婚证的,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