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咨询

你好,我结婚快一年了。怀孕快六个月了。因为南方的家庭暴力,真的无法忍受,所以提出离婚,南方要求退还彩礼,法律是怎样判决的呢?

离婚
2021-04-10 16:1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 彩礼返还的情形包括: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我国《婚姻法》中相关规定表明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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