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电力建设单位的员工,长期在外工作。我每天工作,包括周六和周日。该单位规定每月休息四天,无加班费。现在连探亲假都取消了。这个单位违法吗?探亲假单位有权取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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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让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当然是违法的,法律规定加班是要给员工加班费的,员工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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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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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