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欠我钱,我只有一张手写的纸条,怎么把别人欠我的钱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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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公司签订的欠条,个人债务承担问题如下:
1、个人打的欠条是代表公司的,是有权代理行为。
2、个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个人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3、欠条上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并不能适用所谓的两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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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属于违约行为,当事人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还款义务,超出履行期限仍未还款的,可要求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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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欠债不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到法院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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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