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款函咨询

我是开赌馆的,别人都知道。我向朋友借20万元钱,一个月利息是一万元。利息已经拿了10个月了。我把这笔钱都输了,还欠别人2百多万元,房子卖了还钱还要差别人一百多万,现在我无力尝还,我自己和老公都是残疾了,女儿10周岁读小学也是智商低的儿童。现在我们欠那么多钱无力尝还。躲起来生活小孩不能读书,我老公是智力残疾无法上班。跟本还不起这么多钱,现在他们都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2020-02-19 14:38:0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