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于双倍赔偿金的规定,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那么,劳动合同法中的双倍赔偿金是什么呢?企业支付了双倍赔偿金后还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某员工在一家企业工作了3年,因为生病要求请假1个月,1个月后因为病情严重又要请假1个月,该企业认为该员工请假时间过长不予批准并要求员工辞职,双方发生争议,随后企业单方解除了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且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随后提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是享有医疗期的,医疗期内企业不能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该企业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一案例充分说明,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理解不够全面透彻,从而面临了败诉的后果。
2、企业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1种情况是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在劳动合同法里面还有一处涉及到双倍赔偿的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应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超期未签订,就很有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
实践过程中,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都是先上岗再签订劳动合同,对此,律师建议企业在员工入职当日即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因工作失误遗漏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第87条
前面我们对双倍赔偿的情况进行了介绍,可能会有小伙伴会有疑问,这个经济补偿金和双倍赔偿金又有什么关系呢?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是因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适用了双倍赔偿金,支付了双倍赔偿金就可以不用再支付经济补偿金了。但是如果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企业在承担的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的同时还是有可能面临经济补偿金的赔偿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中的双倍赔偿金是什么”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赔偿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应在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超期未签订,就很有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风险。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