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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产权房子如何办理公证

2019-06-12 11: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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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产权房子的价格相比其他商品房便宜许多,所以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集体产权的房子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集体产权房子如何办理公证?集体产权房能买吗?集体产权房与独立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集体产权房子如何办理公证

  一、集体产权房子如何办理公证

  集体房产证不能公证,因为集体房产证并没有说明具体的房屋产权的归属。

  房产公证所需的材料如下: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

  出售方:

  1、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

  购买方: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二、集体产权房能买吗

  集体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但是风险比较大。

  集体产权房建在集体土地上,办不到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由政府直批,不到房管局登记,居住者无房屋的完全独立产权,有的仅是农村集体房产权,即"乡产权",乡产权并非由某一级政府颁发的产权,而是在乡村里,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土地交给开发商,并建设出售的商品房。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个人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三、集体产权房与独立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享受的一系列权力不同。如果购房者在取得房屋后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那么他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处在一种未经法定形式确定的状态,购房者不能买卖、置换、赠与、继承、析产、转让不具有产权登记的房屋。无法设定他项权利。房屋抵押实行登记制度,而登记的唯1凭证就是房屋所有权证。

  所以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房屋被撤除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弥补,购房者将无法通过法律渠道主张自己的权利;无法局部改建所购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界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拥有以上所说的全部权利。

  发生基础不同。这种房屋是不纳入城镇房屋交易的范围,其交易行为和结果不受保护!没有产权证。这类土地上建造房屋,不必交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农民的住宅不得向乡村居民出卖,也不得批准乡村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外来者如果购买了这类房屋,并不能享有房屋的产权,而是居住使用权。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集体产权房子如何办理公证、集体产权房能买吗、集体产权房与独立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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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公证如何办理,出生公证。如何办理
 当事人办理出生公证,应向其住所地或出生地的涉外公证处申请。已在国外的当事人,应向其在华最后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办理出生公证时应注意的事项:  1.公证书中的当事人姓名要真实,有特殊要求的,必须认真审查核实后再予证明。当事人的姓名一律采用简化字。在外文译文中,要使用汉语拼音。为便于当事人使用公证书,对有曾用名的,经有效证明,应在公证书上同时证明。  2.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日期,是公证证明的核心内容之一,务必准确、真实,并有确凿的证据。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没有身份证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为准,无上述证明,参照其他证明(如档案、护照等),一律采用公历,公证当事人另有要求的,可在括号内注明农历出生日期。  3.公证书中当事人的出生地点应明确、具体,地名应写全称。出生地址应写到市、县,根据使用地(国家)要求,也可写到乡、村或城镇街道。如果当事人出生时的地名已改变,应在现在地名后括号内,写明原地名全称。  4.出生证明当事人父母要写明生父母的姓名,如父母死亡的,要加括号注明,如当事人已被他人收养,应注明养父母姓名,对非婚生子女的出生公证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不写生父姓名。  5.当事人所提供身份证与境外证件上(如护照、通行证等)日期不一致,而提出更改的,如确属原发证机关工作失误造成不一致,当事人需到发证机关要求更正,然后给予公证。如公证当事人当时为了出国而谎报年龄,查清楚后应按真实年龄给予公证。  6.已在国外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出生公证书,公证处经调查,未找到任何线索的,可为当事人出具“查无档案记载公证书”。在美国等国家,此公证书可做为次要证据使用。  7.公证处只能为在我国出生的我国公民或外国人办理出生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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