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咨询

你好,律师!我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张遗书,并把他的房产权和使用权交给了继母。(这所房子是在爸爸和妈妈卖掉共同财产后买的)妈妈在1989年去发泄。问律师,这张遗书有效吗?

2022-03-27 19: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由两个符合要求的见证人在场。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继承法》第17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一份遗嘱是否有效,需要符合生效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实质要件为:
    1、立遗嘱人要具有遗嘱行为能力,也就说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 你好,符合法律形式能反应被继承人真实意思的是有效的。遗嘱无效情况: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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