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有我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我父亲盖的,只足当时批地时,用了我家的户口薄去批地的,会不会影响到我家下次拆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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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方有过错在先,你可主张协议无效。
二、《婚姻法》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你们双方可
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只能收集对方有过错的相关
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法院认为有必在,会受理的。
三、你的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若离婚,平均分割婚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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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拆迁过程中不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拆迁是政府
征收行为,对户口没有影响。
如果拆迁完成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应该有当地同意拆迁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搬迁之后统一组织拆迁居民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但是当事人自愿把户口转移到其他地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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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