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房咨询

集资建房的地点被征用后,应当修建商品房,并如何解决该房屋的产权问题。

2020-02-02 22: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租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问题,应从未取得房产证的原因进行类型化分析。原则上,不应以出租房屋未取得产权证而直接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但如果因为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手续或未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而不能取得产权证的,由于该类房屋违反国家关于建筑、规划等方面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建筑,法律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城镇房屋租赁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出租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则违法建筑的违法性消除,原以违法建筑签订的租赁合同效力在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下,应认定有效。

  • 1.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住宅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如无重新规划的话,是自动续约的。
    2.在我国住宅产权年限是70年,商业是40年,工业、综合用地是50年,60年没有这个概念的。
  •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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