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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房子被卖方抵押了,现在我把卖方的抵押合同作废了,诉讼过程中卖方又做了抵押。 怎么办才好呢?

2020-07-15 07:29: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1、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 如果没有经过抵押权人同意,一般买卖合同无效。
  • 这有风险,按合同约定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