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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事代理人

2020-01-01 16: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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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就是根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进行代理行为的公民或法人。民事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那么,哪些人可以成为民代理人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

  一、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产生的依据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委托代理中,代理人的代理权是由委托人通过委托授权而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权的产生是不以当事人的个人意志为条件的,而是直接源于法律的规定。

  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往往存在某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这种特定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正是法定代理产生的基础。

  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定代理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父母作为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2)配偶一方作为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对方的法定代理人;

  (3)成年的兄、姐作为其未成年的弟、妹的法定代理人;

  (4)职务代理中的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当委托代理人是公民时,他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当委托代理人是法人时,所受托的事项必须符合其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委托代理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两人以上,前者称为“单独代理”或“一人代理”,后者称为“共同代理”。在共同代理的场合,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防互相推诿,也便于发生纠纷明确责任。如果授权委托书未明确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则各个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和责任推定为同等。

  委托代理人有权随时辞却委托,但应及时通知被代理人即委托人和有关当事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代理人承担。

  可以成为民事代理人的相关内容就是这样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能够成为民事代理的人可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需要注意的是,在民事诉讼代理中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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