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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还没有到期的,终止委托合同,支付赔偿吗? 属于(委托事项尚未开始的)无偿合同

2020-11-07 22:0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委托代理合同违约赔偿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 终止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要视合同的类型和终止的方式具体分析。譬如买卖合同,如果若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已经不对彼此负有任何义务,合同终止,任何一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 员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没有补偿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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