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咨询

我想做借条的笔迹鉴定,但我没有原件。我能复印一份吗?我可以相信自己吗

2022-05-10 17:3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等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其次,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同时,借条复印件无法与原件核对,因此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属于待补强证据,需与其他证据进行印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首先借条复印件如能与原件核对无误或者对方当事人不表示异议,即被采信;另一种情况是无法与原件核实或者遭到对方当事人的异议,在此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 这个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