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当事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那么,打官司怎么申请财产保全呢?因此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将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一)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
(二)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三)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四)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这个需要你自己配合,从诉前财产保全到起诉你有15天,起诉后法院有6个月,生效要等15天,如果上诉需要3个月,执行申请期限你有2年。关于具体法院作出裁定和执行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其次,申请财产保全的话需要向法院缴纳申请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不得抵押,所以被保全的房屋不能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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