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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费用可以退吗?

2021-12-29 19: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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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纠纷案件中,若一方当事人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损害另一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费用可以退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财产保全费用可以退吗?

  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

  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费用可以退吗?

  二、财产保全费用是多少

  申请财产保全,交纳费用如下:

  1000元以下(或不涉及财产数额):30元/件

  1000元-10万元:金额x1%+20

  10万元以上:金额x0.5%+520(最多不超过5000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离婚了财产保全还有效吗

   离婚财产保全不是一直有效的,是有期限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期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财产保全到期如果没有采取续封或者续冻措施的,保全措施将自动失效。因此,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关注保全措施的到期时间。需要继续采取续保措施的,最好应当在期限届满日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及时安排续期。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财产保全费用可以退吗的有关知识,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您会对与财产保全费用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找法网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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