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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是多少

2021-12-31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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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对于财产保全这个概念或许不太了解,其实财产保全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免损失,而且财产保全并不是永久有效的,而是有一定期限的,到了期限就会解除,当事人需要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以便及时安排续保。那么,财产保全期限一般是多久?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诉中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是多少

  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要是法院需要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那此时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而如果是查封、扣押动产的话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诉中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是多少

  二、财产保全费用要多少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此外,申请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或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承担。

  三、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诉中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是多少的法律知识。通过以上内容大家可以了解,财产保全期限一般是根据具体情况而言,如银行账号存款的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为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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