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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离婚有用吗

2022-01-01 13: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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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离婚案件中,若夫妻一方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损害另一方合法利益的行为时,另一方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那么财产保全离婚有用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财产保全离婚有用吗

  离婚财产保全不是一直有效的,是有期限限制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财产保全离婚有用吗

  二、财产保全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此外,申请人应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预交财产保全申请费以及将有关财产保全申请费或向诉讼担保公司缴纳的担保费可以列为诉讼请求,在胜诉时要求被申请人或者被告的承担。

  三、财产保全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财产保全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被保全财产线索等。

  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财产保全离婚有用吗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离婚财产保全是有期限限制的,并不是永远有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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