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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2021-12-30 08:03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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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感情破裂,走到离婚的地步时,发现有一方转移、藏匿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的方式保护自身费合法权益,但向法院财产保全是需要费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财产保全费对于离婚案件中,为防止一方转移财产,导致判决生效后不便执行,律师一般会建议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的标准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当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亦有技巧。为防止对方在获知起诉后转移财产,最好能在起诉前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最迟在立案的同时作出保全申请。

  对于财产保全,法院一会要求提出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而且,提供担保的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在结婚后购买的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就不能做为担保的财产。

  为此,在一些担保行业比较发达的城市,法院亦会准许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当然,委托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亦是要收费的。收费标准一般在担保金额的1%左右。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

  二、离婚案可以进行财产保全吗

  离婚案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但需要经当事人申请,且获人民法院许可,由人民法院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保全的,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

  三、申请财产保全要多少时间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全要多少时间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不是紧急情况的,法院在收到五日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的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是不予退还的,但财产保全的担保金是可以退还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找法网网站发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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