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申请具有给付内容,情况紧急,申请人提供担保,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财产诉前保全的操作流程是,提出保全申请,申请审核,出具保单保函等。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有: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财产诉前保全的操作流程如下:
1.提出保全申请,需要提交立案材料,保全申请书(自然人签名按印,法人盖章)、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及财产线索各1份;
2.申请审核;
3.联系保险公司出具保单保函;
4.前往立案庭进行缴费;
5.送回缴费票据,立案完成;
6.保全案件移送至执行局,进行分案;
7.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
8.执行法官将情况反馈给审判。
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是:
1.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
2.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
3.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4.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5.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
6.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
7.车辆:无期限限制。
8.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