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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2019-08-01 16: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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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相应的财产作为担保,所以就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诉讼财产保全期限是多久?财产保全费用退不退?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一、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

  房屋财产保全费用一般按照0.5%交纳,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二、诉讼财产保全期限

  1、《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

  2、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三、财产保全费用退不退

  1、保全金是指当事人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是诉讼费用,可以请求法院判决败诉方承担,对保全金,法院不予退还。在申请保全时候法院有可能让当事人交纳保证金,那个费用是可以全退的。

  2、但是有的法院规定区分三种情况:一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未足额保全财产的,法院不退保全费;二是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没保全到财产,或保全部分财产而保全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的,法院应减半收取保全费;三是因法院的审判人员或执行人员的延误行为或工作差错没有保全到财产,当事人申请退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房屋财产保全费用怎么计算、诉讼财产保全期限、财产保全费用退不退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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