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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

2019-08-06 15: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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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拿到了胜诉判决,我们也要用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是很有必要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资料?诉前财产保全期限如何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

  一、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

  1、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提供财产线索

  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

  3、担保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4、裁定

  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5、解除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6、赔偿

  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资料

  诉前财产保全需要资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三、诉前财产保全期限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曰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予以赔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怎么走、诉前财产保全需要哪些资料、诉前财产保全期限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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