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表示,4月2日和3日不是法定假日,要求加班。我能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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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有权利拒绝的。但是,并非所有情况下员工都能拒绝公司的加班要求。依据《劳动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41条规定的限制,比如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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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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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