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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和处理高温补贴费用和防暑降温费

2020-05-27 17: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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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提到高温补贴费用,不少小伙伴会将其与防暑降温费混为一谈,虽然二者都是在高温气候下的一种补偿方式,但是二者是存在区别的。那么大家知道如何区分和处理高温补贴费用和防暑降温费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如何区分和处理高温补贴费用和防暑降温费

如何区分和处理高温补贴费用和防暑降温费

  1、两者定义区别

  高温补贴属于工资性质的岗位津贴,只有在高温下从事工作的劳动者才能享有;而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性质的补贴,是对暑期在岗的所有劳动者发放的一份福利。

  从事高温作业和在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劳动者可同时领取高温补贴和防暑降温费。而在非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只能享受防暑降温费,不能享受高温津贴。

  2、会计处理

  因此,对企业按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应列入“工资”核算,对企业向所有员工以货币或者非货币形式发放的防暑降温费支出应列入“职工福利费”核算。

  3、税务处理

  (1)高温补贴

  企业按照规定标准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的计算,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高温补贴的发放对工资基数的影响有限,毕竟一年也就那么两三个月有高温天气。

  (2)防暑降温费

  企业发放的职工防暑降温费不能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应当按照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标准,即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小伙伴们可以先测算一下自家企业的年工资总额,再计算出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在额度合适的范围内,倒推出防暑降温费的"可利用程度"哟。

  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发放的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费应当并入职工个人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看来,个人所得税还是实打实地需要缴纳了,所幸这两个费用的金额应该不会太大。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如何区分和处理高温补贴费用和防暑降温费”的相关内容,不知道有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吗?从税务的处理方式上来看,高温补贴费用是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睡前扣除的,但是防暑降温费不行。如果您后续还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找法网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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