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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

2021-12-22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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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男女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无法协商确定的,那么就只能够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

  1、婚姻关系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已被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


  二、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诉讼离婚,即通常所说的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较为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原则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再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主要包括婚姻关系的证明、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抚养权纠纷起诉材料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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