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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2020-08-20 16: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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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强险中是有很多赔偿项目的,其中就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项目,这是需要我们进行了解的知识。那么,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呢?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交强险理赔需要那些手续呢?下面将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5、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针对交强险赔偿,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的,才会进行赔偿,同时赔偿也是有一定限额的,往往是根据肇事者承担的责任来确定的。

  三、交强险理赔需要那些手续?

  交强险需要办理的手续: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6、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7、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有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等等。若大家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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