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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主,把车借给了别人,借车人开着车和乘车人一起因超速行驶撞到树上两个人都死亡了,请问我作为车主有什么责任吗?

2019-06-08 18:57: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撞人致人死亡的,可能涉嫌交通肇事,其量刑标准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因车祸导致受伤送医院引起医疗事故致人死亡责任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 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损人的直接和间接损失;造成受害人伤残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死亡事故的,应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失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计算,侵权人的过错是一个重要参考,当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这一部分费用的承担显然要比非酒后驾驶所导致的事故要重。
  • 如果路面上没有测速设备,很难认定驾驶员超速行驶,然而通过检验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是可以认定酒后驾车的,不知道交警部门当时是否做了检测
    是否负刑事责任要看事故的严重性,像你朋友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追究驾驶员刑事责任的。另外还要强调一下,要根据测定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判定是酒驾还是醉驾,一般醉驾的处罚更严厉些。
    驾驶员醉驾即便没有出现交通事故,一经发现也要处2000元罚款,扣减12分和十五日拘留,而如果是酒驾,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处500元罚款并暂扣驾照三个月。
    无论酒驾和醉驾,肇事车所上保险的保险公司都不再负责理赔,因此你朋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都得向驾驶员要求赔偿,一般肇事者都会赔付,如果出现拒绝赔付,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受害方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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