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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倒车不小心撞到别人的车,对方车有人在里面,说是腰疼,还要误工费,这个怎么解释?

2019-06-13 11:17: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 倒车撞到别人的车,属于双车事故,应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赔;处理方法如下:
    一.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
    现场处理
    交警部门到现场调查取证,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三.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作出责任判断,并向当事各方送达《责任认定书》;如当事各方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十五日内向交警部门提出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四.车辆定损修理
    1.将车辆送抵定损中心并同时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定损;
    2.修理厂修车;
    3.车主提车。
    五.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付清相关费用,收集索赔资料交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
    六.损失理算
    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赔付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