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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去年年底发生交通事故,拉断人的足部韧带,部分撕裂,现在住院,不做手术就出院后让我赔偿12万,在这种情况下,她能做身体残疾的鉴定吗?

2020-06-20 11:37: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现在开始做伤残鉴定,之前并不知道人身损害造成伤残,则从伤残鉴定成立开始计算,时效为一年;
    伤做残鉴定没有时间期限,多年后都可以做,
    但是最好不要超过人身损害赔偿的1年时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
    超过的诉讼时效,你就无法获得赔偿.
    三年前的侵害,现在是无法获得赔偿的。
    除非能够认定当初造成时伤害,当事人不知,
    之后就医之后才知道,从知道之后开始算起。
  • 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也可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如有争议的,您可到法院起诉,主张您的合法权益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计算项目复杂,及时做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级别,利于权利主张,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电话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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