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咨询

你好,我最近和一家托管公司签了一份租赁合同。我是承租人,但另一方在收到钱后变脸了。我付了房租和电费,但他们还没有水电(预付费)。因为在免租期间,我在10号签了名。原来的房子重叠了20天,直到月底。当时,双方商定,将其共享10天,并从20日开始租用。在这段时间里,我要求他们每周收费三次,并预约打扫房间,但他们一直忘了,这让我跑了三次也没成功。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开心,所以我想退房。他们要我支付半个月的违约金,因为我手里的房子延迟了一周!但事实上,他们还没有冲洗电费和水管,所以我不能换锁并办理入住手续!这是他们的错!我还没有住在这所房子里,但我认为要求我支付这些天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合同是从20号开始的,在这段时间内还没有生效!合同期外退房没有支付违约金的规定!我必须付钱吗?谁在诉讼中有正当理由?

2022-05-10 11:22: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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