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通用版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

2020-01-20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知道职工结婚依法是享有婚假的,当然我们申请休婚假也要向用人单位递交婚假请假条。鉴于实践中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婚假请假条怎么写?那么下面找法网小编就提供一份通用版婚假请假条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通用版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年×月×日登记结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天婚假。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自×月×日到×月×日共计×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结婚证明(复印件)

通用版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

  二、晚婚假取消了吗

  我国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自201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则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2015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修正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只有13年,但“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政策从上世纪70年代便开始。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三、为什么取消晚婚婚假

  此前的计生法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本次计生法修订,将该条款修改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根据调查,目前群众初婚初育年龄比以前明显推迟,北京等大城市女性的平均初育年龄已经超过30岁。婚育年龄推迟不仅使得现代女性的生育窗口期大大缩短,也造成了高龄产妇增多、不孕率提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增加等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初育年龄则约为26岁,鉴于婚育形势,本次计生法修订不再对晚婚晚育作出限制,原来的晚婚假随之取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通用版婚假请假条格式范文的相关内容,以后大家写婚假请假条就可以参照这个范本去写,因为上述范本是通用版本的,所以不管什么情况都适用。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