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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婚育证明样本

2020-03-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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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是指一对夫妻生育的唯一孩子,那么独生子女父母婚育证明样本是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独生子女父母婚育证明样本


  我单位(乡镇、街道)__________ 同志,性别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未婚、初婚、再婚、离婚)_______,于_________ 年 _____月_____日与 __________ 同志(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于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生育(收养)一孩(男、女)_______,子女姓名__________,系独生子女。该

  子女为该同志生育(收养)的唯一子女,且无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单位(社区) 盖章 单位(社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

  (一)办证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二)办证机构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

(三)办证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4、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查验:

  持证人到达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或街道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三、注意事项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效使用期限为3年。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使用期限截止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持证人婚育情况发生变更的,应当在30日内到现居住地查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由本人在3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以其他形式告知原发证机关。

  3、暂未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应接受现居住地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的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在6个月内回户籍所在地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补办期间,由现居住地镇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发放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成年流动人口应凭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过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暂住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到劳动部门办理务工许可证。

  小编提醒:在规定期限内不交验或未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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