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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借款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2022-12-27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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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还借款的法条的规定是,有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按照约定执行,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但要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逾期履行的,合同利息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

返还借款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借款合同无效后的利息要返还吗

  一、返还借款的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返还借款的法条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二、借款合同无效后的利息要返还吗

  借款合同无效后的利息要返还。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款协议只有借款人签字可以吗

  借款协议只有借款人签字一般是不可以的,原则上来说,如果合同一方签字后,另外一方长时间没有签字,该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如果有其他证明能够证明双方已经交付了借款的,也可以认定该合同成立。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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