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月份借了500元。然后他让我到11月20日还他1200元。这是高利贷吗?有法律保护吗?如果是高利贷,我会在11月20日还他本金,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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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本金受法律保护,法律不保护的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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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是超出
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是高利贷的放贷方,在借贷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还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的利息时,放贷方的利益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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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过
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
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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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