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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 借款25000元分39月还完,一月1488元,已还4月,贷款逾期6月沒有还,这能算放高利贷,不还会担负哪些不良影响。

2020-03-27 20:23: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来说,银行贷款是需要按时还款的,晚还会给信用记录造成不良的影响。但是现在多数银行会在逾期的第一日发送短信予以提示,一般银行会给予2日的宽限期,只要在2日内还款就可以视为按时还款。
    不良信用记录这会影响我们将来申请贷款或者信用卡。当然,逾期的情况还会使得我们支付一定的滞纳金。连续三次逾期,或者累积逾期超过七次,才会形成不良记录。不良记录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保留七年。
    所以一次逾期对信用记录的影响不大,但是不要连续出现就好。
  • 举例说明恶意拖欠银行贷款的后果很多,比如:
    1、如果一次没有归还贷款,贷款银行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并提醒需要按时还款同时会产生罚息。
    2、如果多次没有归还贷款达到一定的次数,今后将无法获得任何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个人征信系统中也会出现不良记录。一旦出现信用污点即便是后来将贷款补上,信用污点也会跟随着借款人长达五年之久。
    3、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贷款,如不能偿还,银行可申请法院拍卖房屋。因为目前的银行按揭贷款都是用房屋作抵押的,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经登记的抵押房屋,可以拍卖。
    4、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的具体范围。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二是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 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以认为年利率超过36%为高利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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